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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著 / articles
1.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08 > Issue: 36
鄧小 虎 Siu-Fu Tang
《荀子》中「性」與「偽」的多重結構
The Multi-layered Structure of the Concepts of Nature (xing) and Artifice (wei) in the Xunz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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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釐清「性」和「偽」在《荀子》中的定義和用法。本文 將指出,「性」和「偽」都各自有兩個定義,並且對於這兩個概念來說,相對應的兩個定義構成一種兩重的結構──即相關的兩個定義並不僅 僅指向該概定的兩個面向,同時彼此之間具有一種遞進的、有層序的 關係。本文將進一步論證,「性」的兩重結構和「偽」的兩重結構可以重疊構成一種三重結構──即人天生的質具,人天生質具的表現和轉 化,以及因此成就的完善人格和文化秩序。這種三重結構不但能澄清 「人之性惡,其善者偽也」的意義,並且印證了《荀子》所說的「性 者、本始材朴也;偽者、文理隆盛也。……性偽合而天下治」。本文亦 將說明,「偽」強調的是人類思慮、反省的能力;「性」、「偽」結合而成的三重結構,描述了人通過思慮、反省的過程,以達致自我轉化和 自我實現。同時,正正是通過這種三重結構,《荀子》證立儒家禮樂的 合理性──禮樂代表了人類的自我規範,而這種自我規範必須通過思 慮和反省才能達成。
2.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08 > Issue: 36
王曉 波 Hsiao-Po Wang
兼儒墨、合名法──《尸子》的哲學思想及其論辯
Incorporating Confucianism & Mohism, Combining Min & Fa: “Shi Zi's” Philosophical Thoughts and His Conten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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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向《別綠》曰:「楚有尸子,疑謂其在蜀,今按《尸子》書,晉 人也,名佼,秦相衛鞅客也。衛鞅商君謀事畫計,立法理民,未嘗不 與佼規之也。商君被刑,佼恐並誅,乃亡逃入蜀。自為造此二十篇書,凡六萬餘。卒,因葬蜀。」自一九七三年長沙馬王堆出土《黃帝四經》以來,學者漸認識先 秦及漢初所謂「黃老之學」的全貌,才漸理解太史公所謂「道家」為 「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其實是戰國時代興起了 一般整合春秋以來各家學術思想的學風。《尸子》書正如班固所言「兼 儒墨,合名法」,其實還包括了老子哲學和脫離不了陰陽思想,是一本戰國時代的著作,班固無以歸類而歸類之於「雜家」。老子的「道」是一種抽象普遍的原理原則或規律,並不是人的感 官感覺所能認識的,也不是人的主觀意志所能改變的。所以,老子強 調「無為」、「自然」,而「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為之於未有,治 之於未亂」。故《尸子》亦言:「執一之道,去智與巧。」(〈分〉)「(愛 民、好士,力於朝)三者雖異,道一也。是故曰:審一之經,百事乃 成;審一之紀,百事乃理。」(〈發蒙〉)「年老者使塗隙戒突,故終身 無失火之而不知德。」(〈貴言〉)「不出戶而知天下,不下其堂而治四 方,知反之於己者也。」((處道))「明君不用長耳目,不間諜,不強 劉向《別綠》曰:「楚有尸子,疑謂其在蜀,今按《尸子》書,晉 人也,名佼,秦相衛鞅客也。衛鞅商君謀事畫計,立法理民,未嘗不 與佼規之也。商君被刑,佼恐並誅,乃亡逃入蜀。自為造此二十篇書,凡六萬餘。卒,因葬蜀。」 自一九七三年長沙馬王堆出土《黃帝四經》以來,學者漸認識先 秦及漢初所謂「黃老之學」的全貌,才漸理解太史公所謂「道家」為 「因陰陽之大順,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其實是戰國時代興起了 一般整合春秋以來各家學術思想的學風。《尸子》書正如班固所言「兼儒墨,合名法」,其實還包括了老子哲學和脫離不了陰陽思想,是一本 戰國時代的著作,班固無以歸類而歸類之於「雜家」。老子的「道」是一種抽象普遍的原理原則或規律,並不是人的感 官感覺所能認識的,也不是人的主觀意志所能改變的。所以,老子強 調「無為」、「自然」,而「輔萬物之自然而不敢為」、「為之於未有,治 之於未亂」。故《尸子》亦言:「執一之道,去智與巧。」(〈分〉)「(愛 民、好士,力於朝)三者雖異,道一也。是故曰:審一之經,百事乃 成;審一之紀,百事乃理。」(〈發蒙〉)「年老者使塗隙戒突,故終身 無失火之而不知德。」(〈貴言〉)「不出戶而知天下,不下其堂而治四 方,知反之於己者也。」((處道))「明君不用長耳目,不間諜,不強
3.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08 > Issue: 36
陳平 坤 Ping-Kun Chen
吉藏《中觀論疏》所開「實相」法門之義蘊
On the True Reality Doctrine Connotation Revealed by Chi-tsang’s Commentary on The Middle Treati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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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主旨是在探討吉藏疏解龍樹造頌、青目注釋的《中論》文 義時,透過諸如「顛倒」與「非顛倒」、「我」與「無我」、「生滅」與 「無生滅」、乃至「俗諦」與「真諦」等相對概念的往復論議,而嘗試 為我們所開設的「入實相門」,到底涵蘊怎樣的哲學思考。作者希望藉 由本文所從事的思想分析、以及其相關義理的闡發,顯示吉藏佛學中用以回應「所謂『真實』是什麼」、「怎樣才能觀見『真實』」此項重要 議題的一個側面。本文的文獻依據,主要是《中觀論疏》,同時旁及吉藏的其他論著。而所採取的研究進路,則為義理闡釋之進路。至於方法,主要通過對 其概念意涵的解析、問題背景的回復、以及義理涵蘊的追究,來達成 展示吉藏所建「實相」法門之哲學思考的論文目的。本文的主要論點,略可總括如下:(1) 吉藏認為站在「畢竟空」的諸法實相之上,由於「有」、「無」 乃至「一」、「異」等概念皆不可得其真實的建立依據,因此,經論或說「有我」、或說「無我」,乃至或說「常」、或說「無 常」,雖然並非沒有相對的教化意義,但是,施設它們的根本 意趣,卻只在於指歸心遊一切法而皆「無所得」的聖智境界。(2) 吉藏指出眾因緣所生的假相或幻有之法,是不離於「實相之 體」的「實相之用」;而徹底來說,它們「亦是實相」。因此,如果了解幻有或假相的存在本質,即是緣起;進而不住著在 這樣或那樣的幻有、假相之上,便可開啟「實相之門」。(3) 在吉藏論說中,用以引導我們開啟「實相之門」的基本理路,乃是掌握住不離於「因緣」之義的「二諦」教說,來分析、辯明諸如「有」與「無」、「常」與「斷」、乃至「生」與「滅」、「顛倒」與「不顛倒」等法目,根本乃是「二(而)不二」、「不二(而)二」的因緣假說,因此,如果想要逼近真實,就得卸除足以形成虛妄表象的心識運作模式,亦即熄滅那些 不能正觀諸法性相的「異想分別」。
4.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08 > Issue: 36
蔡龍 九 Lung-Chiu Tsai
論陳建《學蔀通辨》之貢獻與失誤
Some Observations on Chen Chien’s The Clarification of the Veiled Theories (Hsueh-Pu-Tung-Pien): It’s Merits and Fla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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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探究《學蔀通辨》對於《朱子晚年定論》、《道一編》等傾向 於朱陸調和之作品,所提出的批評內容。分別探討《學蔀通辨》中的 合理處與失誤處,並說明理由,以及此書批評效果。最後,衡定《學 蔀通辨》,並總結此書的貢獻及失誤,依此反省「朱陸異同」之爭論,是否有更清晰的處理方式。
5.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08 > Issue: 36
吳澤 玫 Tse-Mei Wu
論羅爾斯的公共理性觀
On Rawls’s Idea of Public Re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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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目的在於闡明羅爾斯的公共理性觀念,並對之提出分析與 批判。對羅爾斯而言,公共理性是民主公民身份的一種理想,它要求 人們只能根據所有公民都能合理接受的理由來進行基本政治問題的討 論。於是,公共理性可以在當代自由社會具合理多元的既定事實下,促成政治共識的產生。在這篇文章裡,筆者首先檢視羅爾斯提出的公共理性觀念。其次,筆者將討論四種對公共理性的批評。第三,筆者將分析羅爾斯晚期對 公共理性觀念的修正是否、以及如何能夠對這些批評做出回應。在結 論中筆者將指出,若缺乏具良好素養的公民,則羅爾斯依然無法解決 群眾理性的問題。
6.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08 > Issue: 35
蔡家 和 Chia-He Tsai
黃宗羲與陳確的論辯之研究
The Research on Debate between Huang Zong-Yi and Chen Chien-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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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宗羲與陳確(乾初)的論辯,於明末清初的哲學轉型中,是 一重要公案,也代表著宋明儒學的轉型而過渡到清儒實學的開始。在近人研究中,或是把陳乾初的思想看得太高,認為黃宗羲晚年思 想受了乾初的影響而改變;或是把乾初的思想貶得太低,把它等同 於告子生之謂性的傳統。同樣地,近人研究,對於黃宗羲思想的定 位亦不清楚,亦不能給予一合理而中肯的地位。有些學者以黃宗羲對於陳乾初墓誌銘的四次改寫作為研究題 材,或是站在黃宗羲的前三次觀點,批評陳乾初思想「以欲為首 出」;或是以黃宗羲的第四次墓誌銘改寫為觀點,認為黃宗羲晚年 思想往陳乾初方向靠攏。以上論點,皆有未當,吾人認為,黃宗羲 的前三次墓誌銘的改寫裡,錯認了陳乾初的思想,以為乾初否定宋 明儒學思想,而為荀子、告子的後天之學的傳統。到了第四次墓誌 銘改寫裡,看出了陳乾初思想的力行實踐之義理,故不予以批評,但亦看出乾初思想非蕺山學的正宗,有其自己的一套光明正大義 理,不至於淪為荀子、告子的後天之學,亦不會下委流為以欲為首 出的學問。
7.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08 > Issue: 35
劉創 馥 Chong-Fuk Lau
康德超驗哲學的自我認知問題
The Problem of Self-Cognition in Kant’s Transcendental Philosop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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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分析康德的「超驗」概念,由此展開討論「超驗認知」 的理論問題。所謂「超驗認知」是有關認知能力本身的先驗認知,包 括感性和知性的區分,以及時空範疇條件等。雖然康德的超驗哲學以 研究主體的認知能力為核心,以解釋客觀經驗和知識的可能性,但是 這些「超驗認知」本身的理論地位卻不甚清楚。一方面,它們不能是透過內感而得到關於「現象我」的描述,因為這些最多只是經驗認知,不能作為超驗哲學的基礎;另一方面,康德又批判傳統理性心理學,認為我們不能僅透過理性推論而得到關於「本體我」的先驗認知。對 康德而言,根本不存在任何先驗的「自我認知」,但他卻容許智性的「自我意識」,即「純粹我思」或「超驗統覺」。由於缺乏相應的內感,超驗統覺本身還不算是認知,但透過反思的抽象和比較活動,我們能分 析認知結構。不過超驗認知並非直接關於人類這個物種的認知機制。康德的超驗哲學不是認知科學或超驗心理學,而是對於有限理性者的 認知結構的概念分析。
8.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08 > Issue: 35
陳聲 柏, 李 巍 Sheng-Bo Chen
從「物」、「實」之別看公孫龍名學的價值 ——以荀況為參照
Distinguish the Notion of ‘Wu’(物) and ‘Shi’(實), Review The Ming-xue(名學)of Kong-sun Long : Use Xun-Zi as a Refer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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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諸子論名,旨在匡正名實相怨的時弊,公孫龍也不例外。但 是其以實正名的學說宗旨,卻並不為同時代諸子贊同,以致荀況斥之 為「惑於用名以亂實者也」(《荀子‧正名》)。究其原因,乃公孫龍所 論之名,與此時代之一般理解旨趣殊異。概言之,公孫龍看到了「名」 的兩種用法。即,名既可命物(個體物),是為「物名」;亦可命實(個體物的性質),是為「實名」。公孫龍特別強調的是為當時人所忽略的 後一種用法,其價值與其說是邏輯的,不如說是形而上學的。因此,不論與同時代諸子相比,或從其後中國哲學發展的思維取向來看,公 孫龍的這一發現和闡述都是獨特且別具價值的。
9.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08 > Issue: 35
林義 正 Yih-Jing Lin
孔子對《詩》的詮釋方法
Confucius’ Hermeneutical Method with Regard to the Book of Od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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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論文企圖依據涉及孔子稱《詩》、論《詩》、讀《詩》、言《詩》 等的諸多史料,來探討孔子對《詩》的詮釋方法。本文依一、前言,二、對「詩」、「《詩》」與「《詩》三百」意涵的釐清,三、孔子以前《詩》 文本的形成與運用,四、孔子對《詩》的詮釋方法,五、結論,進行 論述。其重點在:(一)從授《詩》的文本論其詮釋方法,(二)從因 周樂論其對《詩》的詮釋旨歸,(三)從稱《詩》論其對《詩》的詮釋 方法。經過筆者的研究,發現孔子對《詩》的詮釋應該有兩個階段,早年的教學是因襲魯國官府所藏的《周詩》文本,晚年的傳授是寓己 志以重編《詩》本,傳素王之道。最後,指出其詮釋方式是斷章取義,運用類比,其詮釋目的在成就君子之德,其對《詩》詮釋活動實含歷 史主義、實用主義與假託主義三種面向,缺一不可。
10. NTU Philosophical Review: Year > 2008 > Issue: 35
蔡耀 明 Yao-Ming Tsai
生命與生命哲學:界說與釐清
Life and Philosophy of Life: Definition and Clar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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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焦點主要放在生命做為一個學術概念,以及生命哲學做為 一套學問或一門學科,提出界說和釐清,勾勒外貌,並且針對相關的 若干概念或論題,做成初步的思辨。在論述的行文,經由如下八節,成為以界說、釐清、論題、思辨、和論理交織而成的架構。第一節,「緒論」,開門見山,帶出研究主題,並且逐一交代論文的構想與輪廓。第二節,「何謂生命」,將學界最常 見的標定在有機體的生命界說,在形式上,分成列舉式的界說和簡要 的界說,逐一整理其要點,展開批判的回顧,並且擬定可推演出更好的生命界說的替代構想,以非固著的和開通的做法,將生命界說為「使 生命之顯現得以成為如此的生命歷程之一貫的根本、機制、或道理」。這樣的生命界說,可避免通常的生命界說以有機體為著眼的褊狹、固 著、和封閉之缺失,而且更適合據以展開生命哲學、宗教哲學、或佛 教哲學的探究。第三節,「釐清生命和相關概念」,包括人生、生物、生命體、生命現象、生存、生活、死亡,避免將生命和這些相關概念 攪混在一起。第四節,「何謂哲學」,以哲學做為專業領域所從事的工 作,扼要說明哲學意指什麼。第五節,「何謂生命哲學」,在論陳生命 和哲學這二個概念之後,即可順理成章地界說生命哲學,大致意指「以 生命為關切的重心,展開哲學的探問與思辨,從而形成的整套學問的 鑽研」。第六節,「生命和哲學的關係」,分別從生命之於哲學,以及哲 學之於生命,討論生命和哲學之間的關係。第七節,「釐清生命哲學和 相關學科」,在生命哲學和生物學、人生哲學、生命研究、生死學、或 死亡學等相關學科之間,做出適度的釐清,使生命哲學意何所指,從 對照的視角,可更加鮮明予以理解。第八節,「結論與展望」,總結本 文的要點,並且展望後續相關的探討。本文的目標,設定為如下二大所欲達成的事項。其一,以哲學的 書寫,提供有關生命概念與生命哲學較為嚴謹與完整的概觀。其二,呈現的生命哲學,不至於過分褊狹,而是不僅可助成和宗教哲學、佛 教哲學的接軌,而且往宗教式的生命實踐開放,有助於理解學說與實 修在生命課題可能的密切關聯。